“妈,那可不行啊,过几天我跟翠花结婚,你可就是当婆婆的人了,得在家里给我们做好吃的。”
“唉,还真用不上,人家翠花初二不得回娘家,你还是想想,怎么招呼好你老丈人吧!”王艳梅说着,突然就看向沈政去了。“倒是你,对象也处了一年,虽说小舒那丫头年纪还小,可你总得上人家家里去看看长辈,于情于理才说得过去!”
沈政吃饭的动作一哆嗦,嘴角抽了抽:“妈,吃饭就吃饭,你话咋这么多。”
王艳梅气的,直接在他手上敲了一筷子。
“我都没嫌你吃的多,你倒嫌弃我话多来了?”
沈政:“……”
好吧,他服了。
看着一旁憋着坏笑快速从盘子里扒拉菜的三弟,他低下头,闷不吭声的干饭。
……
陆霆霄这一陪沈莞回门,少不得陪老丈人喝酒。
好在沈国良大年三十那天陪老爷子喝酒,跟沈国栋两个,被沈政跟沈松灌得头大,到今天还没缓过来。
今天在饭桌上,他只喝了二两,也就让陆霆霄偷到了懒,少陪了一些,就顺利的下了桌子。
晚上,沈莞跟陆霆霄在这边住了一宿,初三顺便跟孙如去外婆家里走亲戚。
沈莞的外婆年过七旬,身体还很硬朗,家务活什么都能做,中午的时候,还跟两个儿媳一起下厨房,给闺女女婿、外孙女做饭吃!
沈莞陪孙如在外婆家待到了下午,三点多的时候就开始往家走。
路上,沈莞跟孙如商量,明后天还要去串门送礼,晚上就去新房子那边住了。
孙如虽然脸上不舍得,但是理解他们年轻人,正是奋斗的年纪,不多交些朋友怎么行呢!
“那行吧,你们回去把,记得回学校之前,再回来一趟,我给你们带些东西。”
沈莞一边点头,一边提醒孙如:“妈,你放心吧,我后天或者大后天就回来了,之前不是约好了,跟大娘一起去县城找门面,一起开饭店的。”
“对啊,你不说,我都差点儿忘了这事儿。”
沈莞跟陆霆霄先将父母送到平洼村,才往陆家村赶去。
就在平洼村,快要接近陆家村的村口,大老远的,她看见了一个男人,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裹,弯腰驼背的往村子里走来。
沈莞眼睛一定,差点儿没认出这个人是谁。
“咦,霆霄,你看那个人是……孙思景?”
陆霆霄相好的?
事实证明,并不是每一个下定决心出去闯荡,哪怕不择手段,也发誓要出人头地的男人,都能混出一番成就。
孙思景不光发福,头上也开始掉头发,他弯腰背着包裹的姿势,从沈莞这边看来,甚至能看清他隐约锃亮的头皮。
沈莞的目光仅仅停留在他身上片刻,陆霆霄骑着自行车,飞快的从孙思景身边穿过。
孙思景的脚步顿了一下,过了好久,才慢吞吞的转身,看着骑自行车远去的那对男女。
空气里,似乎还残留着女人身上的香味儿。
两个人不过眨眼间,就走远了,孙思景早就已经看不清女人的脸,唯独剩下的,就是记忆里,总是对他殷切的笑着,偶尔使使小性子,却天真烂漫的姑娘。
现在,距离那个时候,也不过短短两年时间。
可是他的内心,却早已沧海桑田,仿佛那些已经是很久远的回忆。
他在寒风中站了许久,直到男人跟女人的影子都看不见了,才僵硬的转过头。
继续往回去的路走,他甚至都不敢再去想象,如果当初做了另外一个选择,自己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呢……
……
这晚,沈莞回到家里,莫名其妙的做了个梦。
梦里她以第三者的角度,看见了另外一个自己,应该是原主,她如愿以偿嫁给了孙思景。
婚后不到一年,两个人就生了小孩。
可是沈莞看见的场景,却并不像原主期待那般幸福。
孙思景结婚以后就出去打工了,美其名曰为了养活原主跟孩子,毕竟,原主好吃懒做,除了一身娇气,喜欢粘人之外,别的优点就没有什么了,要指望她为家创造价值,那是不可能的。
原主还要时常抱怨,是为了孙家生孩子,才身材走样,让自己变丑了,还有怀孕期间面临的任何一点儿小事儿,她都归咎于孙家人没有把她照顾好。
毕竟原主的家人都很宠她,孙家人对她再好,肯定是有差距的。
沈莞每天都生活在不如意之中,孙思景发了工资,都上交给她,她每个月第一时间,会去城里买吃买穿,一分都不给孙思景的父母。
刘大凤一向都是个强势的人,即便原主背后站着沈家,可她长期不争气,让刘大凤抓到了把柄,去沈家闹完了,回来跟她翻脸。
是以,导致家里每隔几天就要上演一场婆媳大战。
直到原主生下孩子,情况不仅没有好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