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孟竟轩也察觉出来了。
嗯?怎么回事,最近路澄好像不太搭理他了?
那怎么行!他随时处在发疯边缘。
这天,他终于是忍不住了,让cy把路澄叫进办公室。
路澄一进门,孟竟轩就拧着眉头打量他。
直到cy退出去关上门,孟竟轩实在忍不了了,这才低声怒道:“穿得什么东西!”
穿什么?
路澄低头一看。
他穿了一件黑色印花t恤,上面是赛博朋克风格的印花,肩部位置还有铁环飘带装饰,超酷的。
为了搭配,路澄还戴了个发带。
黑红挑染印花,刺绣金纹意大利语“爱人”。又酷又拽又摇滚。
怎么了?不好看吗?
……好看的呀,当然好看了!
孟竟轩也不是瞎,他当然能看出来,是真好看。
路澄的眼睛是整体向下垂的狗狗眼,睫毛却长得浓密,一眨眼还有些无辜意味。
偏偏嘴角也无意识地向下撇,有些丧有些不耐烦的样子。
一米九的个子,肌肉流畅,往那里一站,一身摇滚风格的搭配,帅到上街能收获超高回头率。
黑衣服、黑红发带、配着黑色自然卷。属于超和谐的低调酷拽。
只一看就恨不得倒吸一口凉气。
有被好看到!
孟竟轩当然有被好看到。
所以他更发疯了。
“怎么不穿白衬衫?”发疯比格持续发疯,“我不是和你说要穿白衬衫的吗!”
他觉得好看,可他不承认。